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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3-00018
- 发文字号: 宁农工办〔2023〕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3-02-14
- 标 题: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23〕4号)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工作,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服务协同机制,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创业支持力度,着力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增收和技能提升,强化农民工权益保障,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共同推进我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
二、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新增岗位补贴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实施2023年春节期间稳工稳产促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宁人社规〔2023〕1号)执行。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资助补贴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宁德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宁人社〔2021〕27号)执行。
三、培树典型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受众面广、宣传效果好的新媒体,大力宣传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提高政策知晓度。广泛挖掘农民工就业创业典型案例,讲好农民工就业创业故事,展示新时代农民工风采,进一步营造关系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宁德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代章)
2023年2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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