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索 引 号 | ND01113-0505-2018-00002 | 文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31 |
标题 | 2017年度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度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1113-0505-2018-00002 | ||
文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18-07-31 | ||
标题 | 2017年度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度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说明 | ||
有效性 | 有效 |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按照《关于批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综合管理政府人才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管理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职业年金工作;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和监督制度,并对执行情况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贯彻落实军转干部安置政策;综合管理政府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惩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包括15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4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 性质 |
人 员 编制数 |
在职人数 (2017年12月)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拨款 |
45 |
42 |
宁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财政拨款 |
5 |
5 |
宁德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15 |
13 |
宁德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16 |
12 |
宁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6 |
6 |
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7 |
5 |
宁德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财政拨款 |
4 |
4 |
宁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2 |
1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6 |
5 |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3 |
宁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拨款 |
5 |
4 |
宁德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
财政拨款 |
5 |
5 |
合计 |
|
121 |
105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一要打造“就业创业政策超市”,二要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三要坚持创业示范引领,四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五要大力开展精准扶贫行动。
(二)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一要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要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三要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
(三)强化人才智力支持。一要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二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三要推动人才项目平台建设,四要大力引进人才智力,五要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一要稳慎实施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改革,二要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三要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四要扎实做好军转安置。
(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一要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二要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三要完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
(六)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要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二要着力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突出矛盾,三要加强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
(七)突出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和创新驱动机制。
(八)着力防风险补短板。一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二要加强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三要加强技工教育,四要坚持底线思维、防控风险。
(九)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419.17万元,本年收入2,553.69万元,本年支出2,450.98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1.83万元。
(一)2017年收入2,553.6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86.93万元,增长-10.1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27.7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425.91万元。
(二)2017年支出2,450.98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33.05万元,增长-17.8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467.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36.99万元,公用支出230.18万元。
2.项目支出983.81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39.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79.36万元,增长-25.9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4.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9万元,增长48.21%。主要原因是市委市政府两节慰问人数增加。
(二)2011006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47.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军转高龄补贴及慰问标准提高。
(三)2011008引进人才费用支出52.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58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减少。
(四)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0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3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是
(五)2050302中专教育11.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支出7.45万元,增长166.67%,主要原因是2016年助学跨年支付。
(六)2050303技校教育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万元,增长96.49%,主要原因是2016年助学跨年支付。
(七)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33.07%。
(八)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736.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万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变动等。
(九)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49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口径变动。
(十)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支出3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5万元,下降6.03%,主要原因是工资和人员变动。
(十)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支出21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十一)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7.5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十二)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329.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05万元,下降44.3%,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含医保中心。
(十三)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万元,下降18.98%。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缩减支出。
(十四)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44,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万元,下降21.86%,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含医保中心。
(十五)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81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数变动。
(十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75万元。主要原因是核算调整。
(十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6.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73万元,下降74.71%,主要原因是是上年决算含医保中心。
(十八)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3万元,下降81.48%。主要原因是决算口径调整。
(十九)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8.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6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含医保中心。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注: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7.2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9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万元,同比增长-73.9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80.50%,主要是:我局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7年实行公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2.5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工作公务需要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7批次、接待总人数279人次。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50.22%,主要是:我局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0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40%,主要是:办公费减少14.27万元,下降67.6%,印刷费减少5.25万元,下降71.43%,维修(护)费减少28.88万元,下降89.63%,租赁费减少0.1万元,下降66.67%, 公务接待费减少3.15万元,下降66.32%,劳务费减少2.7万元,下降29.34%,专用材料费减少15.8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9.42万元,下降85.09%,办公设备购置减少3.26万元,下降75.81%。。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要求,另行公开。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