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和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人社规〔2022〕5号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人社局:

根据深入实施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和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和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深入实施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服务载体建设,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持续优化我市人才服务环境,积极搭建多样化、高品质的人才交流服务载体,紧扣人才创新创业需求和驿站孵化服务功能,打造、挖掘一批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人才驿站”,授予“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为营造更具“宁德温度”的人才服务生态提供支撑。

二、遴选对象

建站投入运营1年以上的人才驿站。

三、遴选流程

(一)发布通知。根据全市人才驿站建设情况,适时开展“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布遴选通知,明确遴选时间、数量和具体要求等。

(二)择优推荐。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管委会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从所辖人才驿站中择优推荐,形成初选站点名单。

(三)评选考察。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成立评选小组,按照“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标准(附件1)对初选站点进行实地考察评分,根据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按照计划入选名额产生候选站点名单。

(四)公示授牌。候选站点名单及考察结果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确认后,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授予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

四、考核管理

(一)年度自评。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人才驿站日常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依据宁德市人才驿站考核标准(附件2),每年组织宁德市人才驿站开展年度自查工作。自查结果报所属地组织部、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严格审核盖章后,于次年115日前报送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二)复核评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各宁德市人才驿站自评结果,不定期组织实地复核,并确定一定名额的优秀站点,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人才驿站示范站。复核中,发现站点弄虚作假、虚报自评分数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摘牌处理。

(三)结果运用。宁德市人才驿站复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复核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复核基本合格的,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结束经再次复核未达合格的,取消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

五、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积极为人才驿站建设提供条件,要充分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产业特色和人才需求,引导人才驿站拓宽思路、挖掘潜力、丰富模式,推动人才驿站持续做强做实、发挥效用。

(二)经费保障。确认为“宁德市人才驿站”的,给予3万元补助;评为优秀站点的 ,再给予5万元补助;入选省级示范站的,追加10万元配套补助。补助经费从市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附件:1.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标准

2.“宁德市人才驿站”考核标准

 

 

 

 

 

 

 

附件1 

“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标准

 

驿站名称

 

 

 

   

 

负责人

 

 

依托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情况

得分

1.运营管理(20)

1-1硬件设施情况(10)

驿站场所面积(2.5)

 

 

悬挂人才驿站标牌(0.5)

 

 

③人才元素布置(4)

 

 

④会议必备基础设施(1)

 

 

⑤人才政策宣传区(2)

 

 

1-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0)

①管理人员配备(1)

 

 

制定人才驿站相关管理制度(3)

 

 

③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2)

 

 

④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落实(4)

 

 

2.人才服务(25分)

2-1人才情况(10)

建立人才信息档案(5)

 

 

②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5)

 

 

2-2服务情况(15)

高层次人才进站指导次数(5)

 

 

②承接各类专家到站服务次数(5)

 

 

③承接县级以上部门调研次数(5)

 

 

3.活动成效(30)

3-1活动计划落实情况(6)

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3)

 

 

②人才活动年度计划落实(3)

 

 

3-2活动开展情况(24)

人才活动服务人数(3)

 

 

②开展人才活动次数(16)

 

 

③与当地党委、政府配合情况(5)

 

 

4.宣传报道(15)

4-1宣传报道情况(15)

宣传报道次数(5)

 

 

②综合媒体报道(10)

 

 

5.人才反馈(5)

5-1人才满意度情况(5)

人才对驿站服务满意度(5)

 

 

6.表彰奖励(5)

6-1获表彰奖励情况(5)

3年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5)

 

 

合计

100

 

 

 

“宁德市人才驿站”遴选指标说明

 

1.运营管理(20分)

1-1硬件设施情况(10)

驿站场所面积是指场所能确保人才驿站日常运作,为开展人才活动提供支持平台。面积达100平方米得1分,每增加50平方米得0.5分,封顶2.5分。

悬挂人才驿站标牌是指在入口或门面等显著位置张挂“×××人才驿站标牌,得0.5分。

人才元素布置是指通过文字、图片等形式呈现人才风采得1分,展示人才作品得1分,展现人才荣誉得1分,根据驿站特色制作人才驿站宣传小视频得1分。

会议必备基础设施是指配备网络、多媒体、桌椅等基础设施,得1分。

人才政策宣传区是指设立宣传区,为人才提供人才政策资料、人才情况登记表,每提供一项得1分,封顶2分。

1-2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0)

管理人员配备是指有明确的管理人员,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得1

制定人才驿站相关管理制度是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人才驿站管理办法、人才驿站财务管理制度、人才驿站服务清单。每制定一项得1分,封顶3分。

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是指依据自身发展及功能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依据计划完整度酌情给分,封顶2分。

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落实是指将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落实情况与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相对照,依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封顶4分。

2.人才服务(25分)

2-1人才情况(10)

建立人才信息档案是指结合发展规划,依据《人才情况登记表》采集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各类人才数据,建立人才信息档案。每采集1条得0.1分,境外引进人才每条0.2分,封顶5分。

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是指与人才保持良好的联系,通过签订相关协议等形式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每与1名人才建立合作关系的,得0.5分,封顶5分。

2-2服务情况(15)

高层次人才进站指导次数是指入选县级以上人才项目的各类人才进站指导次数,每次0.5分,封顶5分。

承接各类专家到站服务次数是指承接卫生、教育、农业、水利等各类专家到站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学术交流等次数,每次0.5分,封顶5分。

高层次人才与卫生、教育、农业、水利等各类专家身份重合的,不可重复得分。

承接县级以上部门调研次数是指承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部门的调研,每次0.5分,封顶5分。

3.活动成效(30分)

3-1活动计划落实情况(6)

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是指结合自身实际及功能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内容含活动次数,每场活动主题、地址、时间、时长、拟参加对象、经费等,依据计划完整度酌情给分,封顶3分。

人才活动年度计划落实是指将年初制定的人才活动年度计划与实际开展情况相对照,依据计划完成度酌情给分,封顶3分。

3-2活动开展情况(24)

人才活动服务人数是指每年开展人才活动,服务人数不少50。服务人数满50人得1分,每增加50人得0.5分,封顶3分,依据活动签到表人数计算。

开展人才活动次数是指每年开展人才活动至少4次,少于4次不得分,人才活动满4次得8分,超过4次,每增加1次得2分,封顶16分。每次活动应有活动方案、《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参会人员名单(含签到表)以及活动照片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与当地党委、政府配合情况是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联络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推进会等情况。每配合举办一场活动得1分,封顶5分。

4.宣传报道(15分)

4-1宣传报道情况(15)

宣传报道次数是指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介发布人才驿站动态及相关信息次数,每次0.2分,封顶5分。

综合媒体报道是指人才驿站相关信息被县级综合媒体报道的,每篇0.5分;被市级综合媒体报道的,每篇1分;被省级综合媒体报道的,每篇2分;被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中央级综合媒体报道的,得5分,封顶10分。一稿多投的,以最高标准分值计算。

5.人才反馈(5分)

5-1人才满意度情况(5)

人才对驿站服务满意度是指考核人才对驿站服务的满意度。依据人才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100%5分,99%~95%4分,94%~90%3分,89%~85%2分,84%~80%1分,80%以下不得分。

6.表彰奖励(5分)

6-1获表彰奖励情况(5)

3年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是指近3年在运行管理或人才活动等方面,获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表扬、推广经验做法、批示肯定等,每次得0.5分,封顶5分。

 

 

 

附件2

“宁德市人才驿站”考核标准

 

驿站名称

 

 

 

   

 

负责人

 

 

依托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完成情况

得分

1.运营管理(10)

1-1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0)

悬挂“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1)

 

 

管理人员配备(1)

 

 

制定人才驿站相关管理制度(3)

 

 

④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2)

 

 

⑤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落实(3)

 

 

2.引才人次(25分)

2-1人才情况(10)

建立人才信息档案(5)

 

 

②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5)

 

 

2-2服务情况(15)

高层次人才进站指导次数(5)

 

 

承接各类专家到站服务次数(5)

 

 

③承接县级以上部门调研次数(5)

 

 

3.活动成效(30)

3-1活动计划落实情况(6)

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3)

 

 

②人才活动年度计划落实(3)

 

 

3-2活动开展情况(24)

人才活动服务人数(3)

 

 

②开展人才活动次数(16)

 

 

与当地党委、政府配合情况(5)

 

 

4.宣传报道(15)

4-1宣传报道情况(15)

宣传报道次数(5)

 

 

②综合媒体报道(10)

 

 

5.人才反馈(5)

5-1人才满意度情况(5)

人才对驿站服务满意度(5)

 

 

6.表彰奖励(5)

6-1获表彰奖励情况(5)

3年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5)

 

 

7.资金使用(5)

7-1资金规范使用情况(5)

上级部门资助经费的规范使用(含已用资金数及用途)(5)

 

 

8.任务落实(5)

8-1上下联动情况(5)

完成各级组织、人社部门部署的人才工作任务(5)

 

 

合计

100

 

 

 



“宁德市人才驿站”考核指标说明

 

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分85(含)以上为优秀,70(含)至85分为合格,60(含)至7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指标说明如下:

1.运营管理(10)

1-1管理、制度建设情况(10)

悬挂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是指在入口或门面等显著位置张挂“宁德市人才驿站”标牌,得1

管理人员配备是指有明确的管理人员,负责联谊联络和人才活动等后勤保障工作,得1分。

制定人才驿站相关管理制度是指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人才驿站管理办法、人才驿站财务管理制度、人才驿站服务清单。每制定一项得1分,封顶3分。

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是指依据自身发展及功能制定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依据计划完整度酌情给分,封顶2分。

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落实是指将人才驿站年度目标计划落实情况与年初制定的目标计划相对照,依据完成情况酌情给分,封顶3分。

2.引才人次(25分)

2-1人才情况(10)

建立人才信息档案是指结合发展规划,依据《人才情况登记表》采集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各类人才数据,建立人才信息档案。每采集1条得0.1分,境外引进人才每条0.2分,封顶5分。

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是指与人才保持良好的联系,通过签订相关协议等形式建立合作关系的人才数量,每与1名人才建立合作关系的,得0.5分,封顶5分。

2-2服务情况(15)

高层次人才进站指导次数是指入选县级以上人才项目的各类人才进站指导次数,每次0.5分,封顶5分。

承接各类专家到站服务次数是指承接卫生、教育、农业、水利等各类专家到站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学术交流等次数,每次0.5分,封顶5分。

高层次人才与卫生、教育、农业、水利等各类专家身份重合的,不可重复得分。

承接县级以上部门调研次数是指承接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等部门的调研,每次0.5分,封顶5分。

3.活动成效(30)

3-1活动计划落实情况(6)

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是指结合自身实际及功能制定人才活动年度计划,内容含活动次数,每场活动主题、地址、时间、时长、拟参加对象、经费等,依据计划完整度酌情给分,封顶3分。

人才活动年度计划落实是指将年初制定的人才活动年度计划与实际开展情况相对照,依据计划完成度酌情给分,封顶3分。

3-2活动开展情况(24)

人才活动服务人数是指每年开展人才活动,服务人数不少50。服务人数满50人得1分,每增加50人得0.5分,封顶3分,依据活动签到表人数计算。

开展人才活动次数是指每年开展人才活动至少4次,少于4次不得分,人才活动满4次得8分,超过4次,每增加1次得2分,封顶16分。每次活动应有活动方案、《人才驿站活动登记表》、参会人员名单(含签到表)以及活动照片等资料,每少一项扣0.5分。

与当地党委、政府配合情况是指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联络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举办座谈会、研讨会、推进会等情况。每配合举办一场活动得1分,封5分。

4.宣传报道(15分)

4-1宣传报道情况(15)

宣传报道次数是指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介发布人才驿站动态及相关信息次数,每次0.2分,封顶5分。

综合媒体报道是指人才驿站相关信息被县级综合媒体报道的,每篇0.5分;被市级综合媒体报道的,每篇1分;被省级综合媒体报道的,每篇2分;被中央电视台学习强国人民日报等中央级综合媒体报道的,得5分,封顶10分。一稿多投的,以最高标准分值计算。

5.人才反馈(5分)

5-1人才满意度情况(5)

人才对驿站服务满意度是指考核人才对驿站服务的满意度。依据人才满意度调查表,满意度100%5分,99%~95%4分,94%~90%3分,89%~85%2分,84%~80%1分,80%以下不得分。

6.表彰奖励(5分)

6-1获表彰奖励情况(5)

3年获县级以上表彰奖励是指近3年在运行管理或人才活动等方面,获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表彰表扬、推广经验做法、批示肯定等,每次得0.5分,封顶5分。

7.资金使用(5分)

7-1资金规范使用情况(5)

上级部门资助经费的规范使用(含已用资金数及用途)是指考核人才驿站对资助经费报批手续的完整性,使用范围的规范性。每项资金使用具备完整的票据凭证及使用明细,得3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人才驿站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人才驿站基础建设、运营管理、宣传报道,以及依托人才驿站开展政策咨询、联谊交流、学术探讨、技术培训等人才服务活动的支出。每用于其中一项得0.2分,封顶2分。

8.任务落实(5分)

8-1上下联动情况(5)

完成各级组织、人社部门部署的人才工作任务是指与各级组织、人社部门上下联动,完成交办的人才工作任务,如参与人才工作会议、人才服务月活动以及组织、人社部门部署的其他人才工作任务,每完成一项得0.5分,封顶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