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4-01-10 17:06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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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宁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继续教育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运行管理,制定《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53号);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的通知》(闽人社办〔2021〕66号)。

  三、目标任务

  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培养培训基地(机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各方积极性,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格局,形成上下衔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继续教育基地体系,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

  四、范围期限

  《管理办法》自2023年1月起执行,适用于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设立及其运行、管理,有效期10年。

  五、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职责、基地设立、基地运行、管理监督、附则。第一章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依据、继续教育基地功能以及建设原则等内容。第二章在职责方面,明确市人社局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监督指导基地运行管理;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为所推荐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单位,为基地运行提供政策、资源等支持;申报设立基地的院校等施训机构,作为基地的建设单位,负责承担本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具体工作。第三到五章,对基地申报设立条件、申报程序、工作内容、监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

  六、政策问答

  (一)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是什么?

  答: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是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创新创造创业能力为重点,以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为基本内容,组织实施教育培训的机构;是我市培养高精尖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平台。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受委托承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大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承办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委托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面向社会或行业开展继续教育;举办继续教育交流服务活动等。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的义务,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时向各地、各类经济组织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并向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

  (二)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管理运行中,涉及的责任主体以及各自职责都有哪些?

  答: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综合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制定基地建设管理的政策、规章和规划。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是所推荐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管理单位,负责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使用和管理,制定实施具有本县区、本部门(行业)特点的基地建设管理措施,为基地运行提供政策、资源等支持。申报设立基地的院校等施训机构,作为基地的建设单位,负责承担本基地建设、运行和管理等具体工作。

  (三)申报设立市级继续教育基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认定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应是依法成立具有培训资质的法人,遵纪守法,遵守继续教育工作有关规定,配有不少于3名本科以上学历的专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具备同时培训不少于100人和年培训不少于500人相适应的固定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等基本条件。

  (四)申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需经哪些流程?

  答: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遴选按单位申报、县(县、区)人社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市人社局审核、实地核查、公布等程序进行。

  (五)管理部门对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有哪些管理监督机制?

  答: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实行计划备案和考核检查制度。基地应根据年度任务计划,在“福建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规定做好培训情况建档登记和效果评估等相关工作。市人社局会同基地的管理单位,在检查考核基础上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撤销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的重要依据。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被移出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单位,不得再申报市级继续教育基地。

  解读科室(单位):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解读人:陆环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3-276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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