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13-1010-2023-00007 | 文号 | 宁人社〔2023〕6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13-1010-2023-00007 | ||
文号 | 宁人社〔2023〕6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1-13 | ||
标题 | 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为贯彻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等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宁人社规〔2022〕9号)要求,2023年我市将继续资助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资助对象应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科研创新潜能。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58周岁)。
(二)经所在单位选派,前往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点实验室等,或跟随院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专家开展学术研修、科研合作、技术攻关等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重点资助我市各行各业的技术技能骨干和学科团队带头人。入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计划项目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科研人员,优先给予资助。
二、资助计划和标准
访学进修的经费按《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标准》(附件2)提供资助。在同一个时间段因同一项目课题,已享受省级补助的不再享受市级补助。
三、资助申请流程
(一)组织推荐人选参加访学进修,需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写《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审批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县(市、区)人才办、人社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批,作为计划资助的依据。
(二)人选按期完成访学进修任务,总结访学进修成果,由导师或所在机构给予签署课题(学术)鉴定。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写《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成果登记表》(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县(市、区)人才办、人社局或市直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后,提交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由市财政局下拨年度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经费。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抓紧开展相关工作。要注重资助人选的质量,将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推荐申报。申报备案和成果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逾期转为次年申报。
(二)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经费使用手续按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三)对于填报不认真、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资助资格。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人才科 侯昕
联系电话:0593-2765008
邮 箱:talent0593@163.com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8-1号
附件:1.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审批表
2.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标准
3.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成果登记表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