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ND00113-0909-2020-00129 | 文号 | 宁人社〔2020〕123号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22 |
标题 | 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ND00113-0909-2020-00129 | ||
文号 | 宁人社〔2020〕123号 | ||
发布机构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生成日期 | 2020-07-22 | ||
标题 | 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9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测算所需资金,切实做好资金安排,确保2020年7月底前将新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到位。调整养老金工作总结于2020年8月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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