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3-1010-2020-00145
  • 发文字号: 宁人社〔2020〕13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0-08-17
  • 标    题: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20〕137号
发布时间:2020-08-18 16:04
 各县(市、区)委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健委,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通知》(闽人社文〔2020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稳妥实施202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数不低于招聘总岗位数的20%。

二、各地要设立临床医学专业定向委培专项编制池,确保定向委培生毕业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后及时聘用入编。县级总医院所属医疗机构5年内退休人员所占编制可用于申报定向生招生计划。

三、人社和卫健部门要推进2019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定向委培生直接考核聘用工作。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及医技类大专学历的,可采取笔试、面试或直接考核方式。

四、教育部门要加快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及时组织面试、体检等工作,确保新任教师尽快到岗,同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及时向社会公布补充招聘,全面完成招聘任务。

五、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人社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在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宁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德市教育局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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