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0-00188
  • 发文字号: 宁人社〔2020〕16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0-10-22
  • 标    题: 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的通知
宁人社〔2020〕169号
发布时间:2020-10-22 18:18

县(市、区)人社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实做细就业创业服务,定于2020年第四季度在全市开展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有效解决重点群体联系不及时、服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年底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题 

  集中攻坚稳就业  精准服务保民生  

  二、行动时间

  2020年第四季度

  三、服务对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重点群体。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进一步畅通失业登记和求职创业服务渠道,强化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提升重点群体差异化、精准化服务水平,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着力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稳定就业基本盘,稳定就业局势。

  五、夯实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一)做实帮扶台账。充分利用各类重点群体数据库,畅通部门间数据转交,开通用好线上就业求助渠道,设置公共就业服务现场求助点,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息共享,做实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台账,及时记录重点群体基本信息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情况。

  (二)全面摸排联系。以市、区)为单位,全面开展一次重点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摸排,通过发送短信、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方式,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摸排记录实、就业状态清、服务需求准。

  (三)强化就业服务。健全标准化公共就业服务,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开展1次就业创业政策宣介,提供1次职业指导,推荐至少3个针对性就业岗位。对有技能提升需求的,推介至少3个培训课程或项目。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主动协助申请相关政策。

  (四)密集招聘对接。根据重点群体特点,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精准推送就业信息。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开展行业轮动、企业轮换的动态专场招聘。举办地点要覆盖城乡、深入社区,举办频次要确保市级每月不少于2次、县(市、区)以及重点群体较为集中的乡镇(街道)月月有,持续提供就业机会。

  (五)优化创业服务。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提供创业培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实施创业扶持政策代办帮办,主动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

  (六)加强困难援助。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指定专人负责,制定援助计划。对长期失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方向。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为参保失业人员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失业保险待遇,为未参保、未纳入低保的生活困难人员协调申领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六、聚焦重点群体实施特色服务

  (一)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品质化就业服务。提升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推送质量,进一步加强就业“红娘”帮扶工作,重点推送知识型、技术型、管理型等岗位,重点采取小型化、专业化、行业化专场招聘形式。提升就业见习组织化程度,健全就业见习宣传推介、岗位募集、服务对接工作流程,支持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积极参与,增加实践经验。增加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急需紧缺岗位培训,及时开展新职业培训,调动优质培训资源,提供高质量培训项目。

  (二)为农民工实行平等就业服务。允许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享有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创建特色劳务品牌,实施专项培训计划,组织返乡留乡农民工积极参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各地每月至少开展1次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面对面就业服务。

(三)为贫困劳动力开展优先稳岗就业服务。动态对接扶贫部门比对贫困劳动力信息,对在岗的指导企业优先留用,对失业的有就业意愿的提供优先转岗服务,促进其再就业。动态向贫困劳动力推送就业岗位信息,发出一封公开承诺信,确保贫困劳动力随时求助。

  七、工作要求

)扩大服务供给。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力量,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拓展就业服务供给渠道,提升行动成效。

)强化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严格设定重点群体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行动参与各方保密责任。

)广泛宣传引导。要紧扣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基层人社服务平台LED、用工服务小分队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随时上报行动进展工作信息。

)做好总结报告。要对照行动要求,逐项总结行动进展与成效,形成包括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等内容的行动总结报告,于2021年1月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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