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1-00026
  • 发文字号: 宁人社〔2021〕2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1-02-04
  • 标    题: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21〕26号
发布时间:2021-02-05 11:08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委办函〔20213号)要求,让外省员工安心过年,对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宁过年的,给予一次性奖补。现就做好2021奖补资金发放工作明确如下:

一、奖补对象。积极采取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宁过年的企业,可按留宁人数给予每位员工一次性奖补。

、奖补条件。春节期间企业留住外省务工人员在宁过年,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且2月全额发放工资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奖补标准。按照企业20212参加失业保险外省员工人数,给予每人300元的补贴。补贴由企业先垫后补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已享受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就业补助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奖补。

四、奖补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人社局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申报审核表》;

2.《留宁过节外省员工名单》。

(二)受理和审核。通过社保大数据比对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当地人社局审核,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企业由东侨人社局审核。

(三)公示和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公示栏上对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级财政、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附件:1.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申报审核表

2.留宁过节外省员工名单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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