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1-00026
- 发文字号: 宁人社〔2021〕2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1-02-04
- 标 题: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发放工作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宁委办函〔2021〕3号)要求,让外省员工安心过年,对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宁过年的,给予一次性奖补。现就做好2021年奖补资金发放工作明确如下:
一、奖补对象。积极采取措施,留住外省员工在宁过年的企业,可按留宁人数给予每位员工一次性奖补。
二、奖补条件。春节期间企业留住外省务工人员在宁过年,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且2月全额发放工资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三、奖补标准。按照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的外省员工人数,给予每人300元的补贴。补贴由企业“先垫后补”。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已享受春节当月一次性稳就业补助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奖补。
四、奖补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的企业向东侨人社局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1.《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申报审核表》;
2.《留宁过节外省员工名单》。
(二)受理和审核。通过社保大数据比对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当地人社局审核,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企业由东侨人社局审核。
(三)公示和资金拨付。人社部门在门户网站或公示栏上对奖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级财政、人社部门按有关程序拨付补助资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附件:1.春节期间外省务工人员留宁过节奖补申报审核表
2.留宁过节外省员工名单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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