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1-00079
- 发文字号: 宁人社〔2021〕7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1-05-07
- 标 题: 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21〕5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实行。
一、我市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及网络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均按照《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宁财社〔2019〕11号)规定,对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二、各地人社部门要完善“马兰花创业培训”质量管理,依托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做好“马兰花创业培训”信息化管理服务,实现全流程全信息化覆盖。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实施意见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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