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113-0808-2021-00188
  • 发文字号: 宁人社〔2021〕190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1-10-22
  • 标    题: 关于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就业帮扶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宁人社〔2021〕190号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0-22 18:37
 各县(市、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周”活动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24号)要求,结合宁德实际,为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定于10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月主题为“帮扶促就业 增收助振兴”的“就业帮扶行动”活动,集中帮助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培训意愿的脱贫人口;有招工用工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以脱贫县、易地扶贫搬迁大型安置区、脱贫人口就业较为集中的用人单位为重点。

二、目标任务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未就业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落实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各项政策措施,使脱贫人口和用人单位了解掌握就业帮扶政策,使脱贫人口增强自立自强信心,使勤劳致富理念广泛深入人心。

三、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以县为单位,依托脱贫人口就业帮扶信息监测系统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社区、乡村,开展以下活动:

(一)加强情况摸查。及时了解掌握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状态及就业创业需求,加强形势分析和动态监测,夯实工作基础。

(二)广泛政策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帮助脱贫人口及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三)开展走访慰问。在脱贫人口较多的地区和用人单位开展“送温暖”“办实事”等活动,了解需求,听取意见,提供针对性就业服务。

(四)组织招聘活动。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下乡进村入户送岗位等活动,促进脱贫人口实现人岗供需匹配。

(五)推动协作帮扶。重点组织一批东西部协作、省内劳务协作等结对帮扶专项活动,落实就业补助及奖补政策,支持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和就近就业创业,多渠道增加收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将“就业帮扶行动月”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紧密联系群众,专人负责,杜绝形式主义,突出工作实效。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及时发布政策措施和活动安排信息,扩大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各有关方面主动参与。

(三)加强调度协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灵活组织调整各类线上线下活动,确保人员和活动顺利开展。

请各县(市、区)及时做好典型做法梳理汇总和工作总结,分别于1027日和1117日前报送情况。活动准备和实施期间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告。

五、联系方式

(一)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昕  

联系电话:2961251

(二)宁德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王雄荣

联系电话:2829696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德市乡村振兴局                   

                            宁德市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110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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