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闽政通
闽政通APP
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公示公告
综合信息
政策法规和解读
就业创业
社会保障
人才工作
工作动态
领导信息
机构信息
专题专栏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局长信箱
咨询建议
监督举报
常见问题
意见征集
问卷调查
在线访谈
相关下载
就业创业方面
劳动关系方面
社会保障方面
人事人才方面
其他方面
搜索
热搜词:
搜索
热搜词: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就业失业
>
常见问题
您好!本单位想要为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参保,请问办理时间有何规定?具体要到哪个部门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发布时间: 2017-01-23 14:55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答:您好!单位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应当在依法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宁德市地方税务局申报登记。并准备好以下材料到宁德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窗口办理: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税务局领取);盖公章
2、《福建省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手册申领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各一份);盖公章--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相关链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