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11-13 16:52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打印

钟琼、吴泽金代表:

  《关于积极推进我市妇女就业创业的建议》(第 125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一是人社部门在相关法规政策中,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性别歧视性内容。对在宁德市人力资源网发布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招聘公告进行严格审核,若出现设立性别条件的,要求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后再对外发布招聘公告,促进妇女平等就业。二是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限定岗位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对于从事妇科医疗、护理等工作的岗位,支持性别条件设置为女性。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无差别化对待女性考生。三是人社部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各专业(系列)职称评审。在职称评定过程中对女性申报人员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女性申报人员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报评定。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延长至六十周岁退休。

  (二)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一是强化用工指导。以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将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纳入评价范畴。凡是被评为C级的企业,人社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妇女劳动保障权益的落实与企业利益挂钩。二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闽东日报》、宁德市人社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编印劳动用工常见问题解答手册、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宣讲活动、走访企业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维护妇女劳动权益的良好环境。三是严格行政执法。通过日常巡视监察、投诉举报专查、专项检查等监察方式,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求职应聘、怀孕、产假、哺乳期、劳动安全等制度,着力打击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较严重的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一是大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参训人员身体状况、文化程度、技能特长、个人意愿等特点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贫困劳动力妇女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实现培训与就业相结合。2022年以来全市共组织7.3万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其中女性3.8万人。二是联合妇联,做好妇女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今年,联合市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一县一品牌”妇女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宁市妇〔2022〕20号),努力整合我市社会资源,建立多渠道、多形式、多内容的培训机制,进一步提高妇女的就业创业能力与自我发展能力。三是今年印发《宁德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促进妇女就业的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美容师、面点师、茶艺师等职业(工种)都已列入目录,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的,可按规定提高30%的标准领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一是落实妇女就业扶持政策。对企业每招用1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妇女,给予企业1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企业招用女性就业困难人员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二是鼓励自主创业。目前,我市创业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生活补贴、创业项目补贴等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担保贷款。2022年为353名女性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710万元,有28名女性创业项目获得市级创业资助。2023年遴选了一批市级创业导师为返乡青年创业提供指导服务,其中女性创业导师19人。截至目前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2410人,其中女性972名,占40.3%。三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以农村妇女转移劳动力、城市就业困难女性为重点服务对象,联合妇联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和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服务手段,对有就业需求的女性群体推送招聘会相关短信信息,引导女性求职者参加招聘会,搭建供需精准对接平台,为女性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四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全市有120个乡镇、1600个村已完成标准化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基层人社平台在落实政策、推进服务、营造氛围等方面与女性劳动者零距离、快速便捷的优势,将女性就业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采取全日性、临时性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对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目前我市人社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困难群体就业1296人,其中女性518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在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一是落实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劳动监察和市场清理整顿力度,及时纠正针对妇女的就业歧视行为,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益。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妇联与人社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与联系,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为妇女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为广大女性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为不断提高女性就业创业水平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三是持续推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妇联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创新培训,提高女性就业创业能力。

  领导署名:林勤铃

  联 系 人:卓怡建

  联系电话:2761923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