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2-28 09:31 来源: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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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316号)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起将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验证工作变更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我局对福建德裕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德一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年度报告工作,并引导其将2022年年度报告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2月20日至2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

  根据提交的材料及公示结果,准予福建德裕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宁德一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继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

特此通报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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