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
1.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政策对象:企业和职工个人。
享受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优惠内容: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用人单位0.5%,职工个人0.5%)。
2.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政策对象: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社会团体等机构)。
享受条件:不裁员、少裁员,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其中,上年度净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
补贴标准: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2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等机构参照实施。
申请渠道: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通过信息系统、短信、书面等多种推送信息,经其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收到信息推送的企业务必及时回复确认是否享受。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享受政策的企业务必合规使用。
咨询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593-2968638
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0593-2869237
福安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593-2132322
福鼎市就业创业服务所 电话:0593-7869539
霞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电话:0593-8881883
古田县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电话:0593-2161676
寿宁县劳动就业中心 电话:0593-5522660
屏南县就业和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93-3111306
周宁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593-5622626
柘荣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电话:0593-8353117
3.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对象:企业。
享受条件: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标准: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1名上述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申请渠道:①免申即享:经办机构通过“免申即享”方式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并经其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收到信息推送的企业务必及时回复确认是否享受。②自主申报:企业自主申报的,需提交以下材料,由经办人员初审后进行登记:1.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2.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3.失业登记证明(仅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提供);4.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失业保险参保地 |
电话 |
地址 |
市本级 |
0593-2807073 |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号窗口 |
蕉城 |
0593-2226527 |
蕉城区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四号楼8楼就业中心823 |
福安 |
0593-2132322 |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307窗口 |
福鼎 |
0593-7869539 |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玉龙北路199号)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
霞浦 |
0593-8881883 |
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7窗口 |
古田 |
0593-2161683 |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123号窗口 |
屏南 |
0593-3111306 |
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就业中心窗口 |
周宁 |
0593-5622626 |
周宁县狮城镇公园路33号3楼 |
寿宁 |
0593-5522660 |
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2号3楼窗口 |
柘荣 |
0593-8353117 |
柘荣是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53号窗口(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惠民政策
1.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2023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
享受条件:2023毕业年度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3年12月31日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
补贴标准: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劳动者3个月的岗位补贴。
申请渠道:①线上申请: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路径:个人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按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1.线上填写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2.身份证号、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号或银行账号。(目前银行卡仅支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省内农商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3.毕业证书原件电子版。4.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②线下申请:1.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目前银行卡仅支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省内农商行、兴业银行、邮储银行)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2023年度个人申领大中专毕业生入职中小微企业岗位补贴登记表》。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失业保险参保地 |
电话 |
地址 |
市本级 |
0593-2807073 |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号窗口 |
蕉城 |
0593-2869237 |
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闽东中路33号)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福安 |
0593-2132322 |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307窗口 |
福鼎 |
0593-7869539 |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玉龙北路199号)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
霞浦 |
0593-8881883 |
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7窗口 |
古田 |
0593-2161683 |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123号窗口 |
屏南 |
0593-3111306 |
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就业中心窗口 |
周宁 |
0593-5622626 |
周宁县狮城镇公园路33号3楼 |
寿宁 |
0593-5522660 |
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2号3楼窗口 |
柘荣 |
0593-8353117 |
柘荣是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53号窗口(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2.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①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享受条件:①取得技能人员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的)。②参保职工应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人员应在取证之日起3个月内(以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缴费地经办机构申领。
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三级(高级)2000元、四级(中级)1500元、五级(初级)1000元。列入省市急需紧缺目录内的职业(工种)上浮30%。
申请渠道:①线上申领: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补贴申请服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②线下申领: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电话、地址同上表)。
3.失业保险金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
享受条件: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补贴标准: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按照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90%,比如宁德市本级为每月1629元。
申请渠道:①线上申领: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②线下申领: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失业保险参保地 |
电话 |
地址 |
市本级 |
0593-2968638 |
东侨开发区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34号窗口 |
蕉城 |
0593-2869237 |
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闽东中路33号)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福安 |
0593-2132321 |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307窗口 |
福鼎 |
0593-7961177 |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玉龙北路199号)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
霞浦 |
0593-8881883 |
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7窗口 |
古田 |
0593-2161683 |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123号窗口 |
屏南 |
0593-3322339 |
屏南县古峰镇东环中路159号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就业中心窗口 |
周宁 |
0593-5621961 |
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1人社窗口 |
寿宁 |
0593-5522660 |
寿宁县鳌阳镇北凤巷2号3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窗口 |
柘荣 |
0593-8353117 |
柘荣是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53号窗口(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
4.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农民工。
享受条件:单位招用的农民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本人未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补贴标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申请渠道:①线上申领: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②线下申领:身份证件原件或社保卡原件。
受理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电话、地址同上表)。
5.代缴医疗保险费
政策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政策概述: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在本省失业保险金领取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经办机构在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6.价格临时补贴
政策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享受条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①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②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
补贴标准:设区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设区市SCPI同比涨幅,并四舍五入取整。
发放方式:根据上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名单直接发放至领金人员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