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柔性引才申报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已经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
《宁德市柔性引才申报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宁德市柔性引才认定支持办法(试行)》(宁委人才〔2020〕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柔性引进人才申报认定工作,现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采取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对口支援、“候鸟服务”、项目合作、二次开发、“飞地引才”等方式(不含省市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团、名医师带徒工作室等),从市外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团队。
2.申报条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原则上每年实际在宁工作天数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月以21个工作日计算),服务期一般不少于3年。具体划分为以下层次:
第一层次:相当于“天湖人才”一类层次的人才。
第二层次:相当于“天湖人才”二类层次的人才。
第三层次:取得博士学位,并在海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世界500强企业等关键岗位从事技术研发或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相当于“天湖人才”三类层次的人才。
第四层次: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全国500强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技术领导职务的优秀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五层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其他经评审认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一技之长的柔性引进人才。
二、申报材料
1.《宁德市柔性引才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
2.个人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外籍人才、海外人才需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和出入境记录。
3.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需包含合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时间等。
4.符合认定条件标准的相关佐证材料:
(1)最高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若申报人其他条件均符合,可先予研究、公示,但需待认证材料补充后方可正式确认;经认证的国外英文学位证书无需翻译)。外籍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应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申请人所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2)职称证书(外省评审通过,国企、中央机构认定的职称,需按权限经人社部门确认)。
(3)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其中,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并经驻外使(领)馆或公证处认证。
(4)其它能够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关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认定程序
1.申报。用人单位为柔性引进人才办理引进使用手续后,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申报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同级主管部门提交,民营企业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
2.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对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当地人才办对用人单位申报的人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复审。市属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县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人才办,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初审时间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复审。市人社局对人选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公示确认。复审结果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审定。
以上承诺办理时限不含集体研究时间。
四、补助奖励申领
人才柔性引进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申领生活补贴、引才补贴、研究成果奖励、考核评估奖励。
(一)申领程序
1.县级财政支出的补助申领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补助申请。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同级主管部门提交,民营企业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
(2)县级主管部门对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当地人才办对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向当地财政局提出经费申领。县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人才办审核时间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县(市、区)人社局及时将经费拨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2.市级或市县两级财政支出的补助申领程序
(1)用人单位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补助申请。国有企事业单位向同级主管部门提交,民营企业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
(2)县级主管部门对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县(市、区)人社局。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当地人才办对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复审。市属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市人社局复审。县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人才办,市属单位主管部门初审时间均不超过5个工作日。
(3)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对补助申领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
(4)各级人社部门根据市里的最终审核结果向同级财政提出经费申领,收到经费后及时拨付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以上承诺办理时限不含集体研究时间。
(二)不同类型补助奖励申领
1.生活补贴
(1)用人单位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领材料,包括人才实际在宁工作天数、团队带头人每年累计来宁次数、推动合作项目产值或利润同比增长、企业缴纳所得税同比提升等佐证材料。
(2)第四、五层次县级单位柔性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通过申领程序1申请,第一至第三层次柔性引进人才和第四、五层次市级单位柔性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通过申领程序2申请。
(3)其他由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评审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通过申领程序2申请。
2.引才补贴
(1)用人单位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等佐证材料。
(2)通过申领程序2申请。
3.研究成果奖励
(1)用人单位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
(2)通过申领程序2申请。
4.考核评估奖励
(1)用人单位通过“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提交推动合作项目产值或利润同比增长、企业缴纳所得税同比提升、柔性引进人才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效益、考核评估结果等佐证材料。
(2)第四、五层次县级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奖励补助通过申领程序1申请,第一至第三层次柔性引进人才和第四、五层次市级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奖励补助通过申领程序2申请。
(3)其他由各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评审认定的柔性引进人才奖励补助通过申领程序2申请。
五、申报时间
线上开放时段申报,批量集中审核、确认。
六、办理部门
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电话:0593-2836801
蕉城区人社局人才股 电话:0593-2829118
古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电话:0593-3882147
屏南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电话:0593-8966362
福安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电话:0593-8988550
霞浦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电话:0593-8059198
福鼎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电话:0593-7818123
柘荣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电话:0593-8382187
周宁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 电话:0593-5622246
寿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电话:0593-5528011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 电话:0593-2820702
附件:宁德市柔性引才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