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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八条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8-06 15:14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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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为做好服务企业用工工作,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引工稳工政策,202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服务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用工八条措施的通知》文件中有6条措施延长至今年年底。为继续做好保企业稳就业工作,切实缓解我市企业用工短缺问题,助力产业加快发展,制定了《优化企业用工服务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

  二、基本特点

  《八条措施》针对当前企业面临用工问题,重点突出“服务”理念,着力就业“稳定”,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助力产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涵盖完善用工服务机制、开展区域劳务协作、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培育、积极开展共享用工、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实施产教融合专项行动等8个方面内容。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完善用工服务机制。发挥数据共享平台作用,动态掌握主导产业企业当前用工现状、招工需求。对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其授权委托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企业到宁德市外招聘员工的,给予每家企业省内1000元、省外2500元的一次性补贴。

  第二条,开展区域劳务协作。对于协作地劳务输出乡镇、村劳务经济合作社等组织为我市企业输转劳动力(初次来宁就业),并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的,按引进人数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第三条,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发挥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福鼎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作用,为我市主导产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和支撑。经我市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确认,可提高对中介机构为企业在用工短缺高峰期用工服务补贴,补贴标准可上浮100%。

  第四条,积极开展共享用工。对向人社部门备案、一次性调剂5人以上、调剂用工时间2个月以上,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调出员工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第五条,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推进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第六条,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企业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人员参加学徒制培训,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第七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支持企业组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给予资金补助。

  第八条,实施产教融合专项行动。大力推进职教园建设,打造融合产、学、研、训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建设技能提升中心,将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直通工业园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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