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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等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11-11 09:48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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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9日,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等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现就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了贯彻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国情研修、疗养休假以及专家服务工作机制,由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修订《宁德市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访学进修、疗养休假等工作办法》(宁人社〔2018〕81号)。

  二、范围期限

  《宁德市关于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等工作的管理办法(修订)》自2022年11月9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引才荐才奖励操作细则>等细则办法的通知》(宁人社〔2018〕81号)中的《宁德市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访学进修、疗养休假等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三、主要内容

  (一)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资助管理办法

  1.资助对象及条件

  经所在单位选派,前往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重点实验室等,或跟随院士、国家重大人才计划等专家开展学术研修、科研合作、技术攻关等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58周岁)。

  2.资助计划与单位遴选。人才所在单位遴选推荐进修人员。全市每年资助不超过30名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

  3.资助标准。按照进修地点和期限,给予3000—30000元不等的资助。在同一个时间段因同一项目课题,如已享受省级补助的不再享受市级补助。

  4.助申请及使用。高层次人才参加访学进修,需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写《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审批表》,逐级上报,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批后,作为计划资助的依据。人选按期完成访学进修任务,登录宁德市智慧人才服务平台,填写《宁德市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成果登记表》,逐级上报,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批后,由市财政局下拨资助经费。

  (二)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管理办法

  1.研修对象。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入选“天湖人才”等在职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本市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研修地点和时长。省内外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组织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承办国情研修班,每期30—50人,每期不超过7天。

  3.研修内容、目的和方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优良传统、先进经验,学习把握基本国情省情市情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国情研修,引导广大高层次人才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坚定理想信念、增进政治认同,听党话、跟党走。研修方式以课堂教学和体验式教学为主。

  4.费用标准及开支。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在省外举办的,培训费每人每天600元;在省内其他地市举办的,每人每天500元;在市内举办的,每人每天450元。老师讲课费(税后)按中级职称及以下每学时最高不超过400元,副高不超过500元,正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4学时。

  5.申请流程。人才填写《宁德市高层次人才国情研修学员登记表》,逐级上报,提交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三)高层次人才疗养休假管理办法

  1.参加对象。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一至四类“天湖人才”或在本市教学、科研和生产一线工作的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含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我市特殊贡献人才年龄放宽至65周岁,并可携带2名直系亲属一同参加。

  2.时间地点。每批次30—50人,安排时间不超过7天。疗养休假地点原则上从命名挂牌的职工疗休养基地中选择,省内基地从《关于进一步深化职工疗休养工作的意见》(闽工〔2022〕7号)中选择,省外基地从当地省级总工会命名挂牌的职工疗休养基地中选择。

  3.疗休养内容。通过休闲养生等帮助高层次人才释放压力、舒缓身心。开展主题宣讲、专题讲座、座谈交流,促进高层次人才互学互鉴。参观考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乡村振兴新貌、以及具有当地特色的人文自然景观。

  4.费用标准及开支。参照《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劳模疗休养工作的意见》(总工办发〔2019〕21 号),按照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执行。

  5.申请流程。推荐单位填写《宁德市高层次人才疗养休假专家推荐表》,逐级上报,提交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四)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团管理办法

  1.参加对象。全市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和宁德市“特支计划”人才。

  2.目标任务。全市每年组织服务乡村振兴专家不少于1000人。

  3.服务内容。破解关键技术难题,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专题授课、技术培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开展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缓解公共服务人才不足。

  4.费用标准及申请参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经费管理暂行规定》(闽人社文〔2017〕133号)和《宁德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宁财行〔2014〕15号),服务期间的住宿、伙食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按每人每天住宿费150元、伙食费130元、其他费用40元的标准开支。交通费等与活动相关的必要支出按实际执行情况支出。专家服务补贴按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次300元,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每人每次200元,中级职称、技师每人每次100元。市人才振兴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专家服务补贴,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发放。

  四、政策亮点

  管理办法结合新时代“三都澳人才”强市战略的新要求进行修订。参照国家、省级文件规定,明确有关费用的开支标准,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访学进修、国情研修、疗养休假以及专家服务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高层次人才申请访学进修资助,需在访学进修前提交申报,完成访学进修任务后提交成果登记。

  (二)除主办单位统一组织乘坐交通工具之外,高层次人才参加国情研修和疗养休假的的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负责,落地后的随团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参加国情研修和访学进修的高层次人才当年度一般不再安排疗养休假。完成国情研修学习课时的,可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课时证明。

  (三)我市特殊贡献人才参加高层次人才疗养休假,年龄放宽至65周岁,并可携带2名直系亲属一同参加,直系亲属往返交通费自理。

  解读科室(单位):市人社局人才科

  解读人:刘韩颖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3-276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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