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正在开展, 符合条件的企业请尽快申领!

发布时间: 2024-09-29 16:41 来源:宁德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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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参保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鼓励企业积极招用大学生等青年就业,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助力企业减负纾困、稳岗扩岗,具体如下:

  一、享受对象

  符合条件的企业劳务派遣企业暂缓办理,待省里文件进一步明确后再另发通知)。

  二、享受条件

  2024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招用以下三类人员,按规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且审核时人员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①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③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

  注:1.高校毕业生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4年招用)及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招用)。3.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三、享受金额

  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计算总金额。

  四、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如下: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确认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毕业证书复印件(仅两类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6.失业登记证明(仅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需提供);

  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劳动合同需加盖骑缝章),属地经办机构见下表:

失业保险参保地

电话

地址

市本级

0593-2807069

东侨开发区福宁北路66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1号窗口

蕉城

0593-2226526

蕉城区蕉南街道(闽东中路6号)金南门四号楼8楼就业中心823

福安

0593-2132322

福安市棠兴路80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社307窗口

福鼎

0593-7869539

福鼎市行政服务中心(玉龙北路199号)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霞浦

0593-8881883

霞浦县九大馆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26号窗口

古田

0593-2161683

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人123号窗口

屏南

0593-3322339

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失业保险窗口

周宁

0593-5622626

周宁县狮城镇公园路33号3楼就业中心

寿宁

0593-5510980

寿宁县鳌阳镇东区角林路2号313窗口

柘荣

0593-8353117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53号窗口(二楼人社综合窗口)

  五、注意事项

  1.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应与符合条件的人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企业为同一家企业。若三险中任意一险存在不一致的,须提交招用企业与参保缴费企业为何不一致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2.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3.已用于享受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人员信息不得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参保企业请勿重复申领,如经发现,已享受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将被追回,并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4.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无对公账户的企业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前往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变更单位名称。

  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确认表

  2.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

  3.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流程图

  宁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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